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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纸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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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5 21: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yuanyuan5585 发表于 2015-9-4 15:59
你们在一起这么久真爱对方不要计较这些。丈母娘有她的打算。怕你们以后离婚。其实你母亲的做法让女方家也有 ...

女的十年就叫青春,那男的十年就是经历了?喊得男女平等这是哪里去了?如果房子自己买的 愿意加不加都可。既然是父母出的银子,虽然说是给了你,但是非要加上名字就合适了?
不要随便用加不加名字来证明是不是有爱情,谁能保证女的不犯错误呢?
其实很简单,加上名字留着房子贷款,两个人慢慢还,男方父母也不用那么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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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01:0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落寞烟雨 发表于 2015-09-05 13:02
你女朋友的妈,你女朋友的妈,弱弱的问一句你女朋友是空气吗???

你是跟丈母娘结果么,你媳妇的态度很重要啊,有些工作让他去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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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5-9-6 05:4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两套房都卖掉,双方各出一半全款买套100平的房子,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样都没压力,两个人住170的大房子,不嫌打扫的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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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08: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山子民 发表于 2015-9-5 17:18
你敢发个帖子试试水吗?能吐槽死你

不敢。。。 我真心没觉得丈母娘和女婿能怎么样  我也说了 不排除个别的 但是我身边真的没有  说不好听的 对女婿比对自己闺女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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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5-9-10 09: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父母没有错都是为了自己的儿女考虑,你的父母怕你媳妇将来和你离婚了分家产,你丈母娘怕你和你媳妇离婚了什么也没有,是社会变了,动不动就离婚让老人都怕了,说服你自己的妈妈房产证上加上你媳妇的名字,让你丈母娘 把房子卖了还贷款,或者你们怎么不把你们自己的房子卖了去住你丈母娘的房子然后加上你的名字,你们把所有贷款不就还上了,然后去做一个公证,换位思考一下,最后一点你是和你媳妇过,什么事情是和你媳妇商量,你妈和她妈的意见都是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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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5-9-10 10: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要你妈还房贷,你们自己还,证上加上媳妇的名字,媳妇的那套卖了,或者过户给她妈,让她妈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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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5-9-10 11: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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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5-9-11 16: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知道你的母上大人要帮你还贷款真正的初衷究竟是什么?真的是为了减轻你们的负担么?个人感觉你俩工资负担这套房子的贷款完全不是问题,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撇清这套房子跟女方的关系?丈母娘是想给女儿一个保障,图个心安,不想将来有个万一人财两空,当然谁结婚都不是奔着离婚去的。你不平衡,因为丈母娘买的房子要你俩还贷款,你妈买的房子你妈在还贷款。要是女方的房子也是老丈人还贷款你就不会如此纠结了,但是老丈人家经济条件不行,没法达到负担不了,但还想让女儿有个保障才出此下策。说实话我觉得双方父母都有彼此的算计,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两方是因为你们才扯上关系没有感情,但是你跟你对象是有感情的,这么长时间说实话真的是相当不容易,不容易,不容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而解决办法个人认为,不让你父母还贷款,你俩自己还贷换,首付你家出了你们觉得不平衡,商量一下老丈人家能不能出点钱给你父母,实在不行,我觉得相比于你们的感情,作为男人付个首付,你们一起还贷款,房本写你俩的名字,这个事儿本身真不是什么大事。还是说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不必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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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5-9-13 15: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其实怎么说呢这种事情得看站在谁的角度去说这件事,其实主要还是看你们两个的感情  如果女方能做的了妈妈的主,当初女方就不该同意妈妈买那么大的房子  这毕竟是没必要的事情吗,其实算起来这件事情到最后如果女方妈妈不卖这个房子表面看起来是自己家姑娘赢了  但是到最后俩人结婚了,一个月6000的贷款再加上生活开支  再有个宝宝 到时候你能保证自己家姑娘不为了6000多的贷款发愁吗?   其实这是最主要的  
还有就是 男方妈妈可以缓和一下    虽然说男方的房子女方没有掏一分钱,其实也可以写女方名字啊   结婚后让小两口自己还贷款不就完了吗   如果婆婆怕是小两口的日子太紧张  那就再别的方面多帮帮小两口比如生活开支啊 孩子奶粉钱啊  所以我感觉一切事情都可以解决  需要双方各退一步    目的一致了  走的路才可以有相同点  不然永远为了自己的想法各执一见 到最后都不好    好了  说的太多了 我只是个人想法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毕竟女孩子跟你你10年了 好好珍惜对方  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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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5-9-13 15: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魅惑小妖狐 发表于 2015-9-4 13:05
十年了,这份感情对你们彼此来说都不算短了,我就不说什么女方把最好最年轻的十年什么都给了你的话了,前提 ...

非常赞同、谁结婚也不是奔着离婚去的、但是能保证自己忠诚可保证不了对方,女方家也是为自己女儿打算。但做法有点过了、我不知道婚前协议有没有用、但是如果可以还是可以咨询考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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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9-13 16: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大山子民 发表于 2015-9-4 17:38
不花一分钱还想加名字,首付不掏就不掏腰包吧,贷款还一点也不帮忙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嘛?一旦离婚空手 ...

但你有没有考虑过,一旦离婚,女方可是净身出户,留下的只是一把年纪和离婚女人的标签!?人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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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5-9-14 16: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快下班了,看你写的真诚,忍不住回复几句
同意16楼和68、69等几个楼层的观点,尤其68说出了我想说又没表达好的话,“个人感觉你俩工资负担这套房子的贷款完全不是问题,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撇清这套房子跟女方的关系?丈母娘是想给女儿一个保障,图个心安,不想将来有个万一人财两空,当然谁结婚都不是奔着离婚去的”。双方父母都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但是为人父母这么做也完全可以理解。
站在你的角度,人生有几个十年,二三十岁是最美好的光阴,你俩一起走过来了,说明你们彼此是爱着对方的,要好好珍惜,你确保离开她后,能找到更好的,你更爱,或者更爱你的吗?还是珍惜当下吧。
有个办法是最公平的,你丈母娘的房子卖掉后,把这150平房子的首付钱去还你们这170平房子的贷款,然后170平的房子上要加上你对象的名字,这样压力也没有了。如果这样你父母都不同意的话,你得好好想想了,是不是得为你对象说几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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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5-9-16 14:3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想说你们结婚的房子你父母还,那她的就她父母还行了,也不用加谁的名子,10年,我珍惜这10年的感情,女的10年她心里明白这是什么概念,就看她了,要父母还是你,如果为这个分开或者怎么样,也别觉得可惜,缘分这个东西没法说。做出你心里想做的决定。不过要是你们还这个贷款,将来在有孩子,你们会很累,你女朋友就没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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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5-9-18 11: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俺在烟台 发表于 2015-9-5 12:09
这世道乱了,大家对婚姻都没有安全感,尤其双方父母,都不是很相信对方,才会这样的。各有各的理由吧,但如 ...

说的对、这事没有谁对谁错、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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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5-9-18 11: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马儿2 发表于 2015-9-4 16:34
150的房子,首付也不少钱吧?说明你丈母娘不是个想啃小的人,只是给自己闺女一份保证罢了。你妈有点强势, ...

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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