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19 23:15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18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3:13
就是多个洗澡看病?

满足两点:

第一有充足的监控之类的证据,第二,证明每天固定投喂,

如果再有证据显示固定带去宠物医院洗澡,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那就是你养的

证据很重要。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19 23:19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18
满足两点:

第一有充足的监控之类的证据,第二,证明每天固定投喂,

请看上图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22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3:19
请看上图

睡了,累了,烦了,你慢慢看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19 23:22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偶尔投喂、爱心人士,
这两个词完全不搭嘎吧?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19 23:23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一个人,偶尔投喂,算爱心人士吗?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19 23:27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22
睡了,累了,烦了,你慢慢看

我懂了,你光看了我标题的图,没看下面链接的内容吧?
对不起,我嫌太长,就没截屏展示。
再聊5毛钱的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47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其实啊,我觉得这个法律不用去管它,谁投喂流浪猫狗还专门跑去小区摄像头下投喂呢。没证据算个屁。

羽毛球球馆这个事,证据确凿,羽毛球馆里也确实不适合有小动物的存在,打过羽毛球的都知道危险有多大,安全警惕性不足,罚他们没毛病。

法制社会,证据证据证据,没证据什么都不是。

酱紫1 发表于 2024-3-20 01:32

有的收养流浪狗后又散养,这种确实是要承担责任,某种意义上,狗狗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主人,已经构成饲养关系。但是偶尔投喂的那种没事。确凿证据告赢的那种,都是监控显示某个人长期喂养某个流浪动物,已构成实际饲养关系,或者狗狗住在他家里,白天四处游荡。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收养了以后,对外依然声称是流浪狗,不愿担负责任。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7:51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19 21:35
你这次举的例子有点特例了 反正我看了,不会用它来做日后的参考案例。
笑一笑,不较真。

你的看法不过是路人甲的看法而已,谁会在乎呢!
关键是法律怎么看!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20 08:19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活得从容,死的安然。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20 08:20

酱紫1 发表于 2024-3-20 01:32
有的收养流浪狗后又散养,这种确实是要承担责任,某种意义上,狗狗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主人,已经构成饲养 ...

参阅27楼

lkds0001 发表于 2024-3-20 08:21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0:40
这只已经不是流浪猫,是球馆工作人员收养的曾经的流浪猫,收养在封闭的球馆内,每天定点喂食,定时带去宠物 ...

是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会思考,只是看到标题就开喷。

lkds0001 发表于 2024-3-20 08:22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00
他们那个球馆里有监控,固定投喂,且定期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所以他这个事定性为饲养关系,一点毛病都没有 ...

是的,不能说猫没花钱买,就不用负责。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20 08:32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像广西、大凉山等地的同类同胞生活水平还……
什么是畸形?
相比畸形什么又是正形?
正形是建立在什么至上?
我不知道投喂流浪猫狗的人,他们能否对那些同胞施以援手。
如果都能兼顾的,是社会正能量。
如果不能兼顾的,只是满足个人的开心与满足感,无关善良,那是一种善待自己的自我修复。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真善还是伪善。
是需要每个人,静下心来看待自己的过程。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8:37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7:51
你的看法不过是路人甲的看法而已,谁会在乎呢!
关键是法律怎么看!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20 08:43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8:37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是啊,就像酒席后致死的,与一起喝酒的人有什么关系?
但是为了尊重死者,或者以人为本的其他观念,都要有连带责任。(这也算秦人尚武好斗的商鞅近代版)
这是人类社会,法律是保护相对弱势的(钻法律空子的是例外)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8:43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8:37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说说狂话可以。
法律可不是路人制定的,这个是个起码的常识
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否则倒霉的是自己!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3-20 08:44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8:43
说说狂话可以。
法律可不是路人制定的,这个是个起码的常识
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否则倒霉的是自己!

他是打错字了吧?路人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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